三、免学费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共同下达的浙财教(2013)1号文件精神,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
政策覆盖范围为职高高一、高二年级五类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及残疾学生);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经班级及学校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由学校资助管理员上报资助系统,这些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享受每学年2000元国家金补助,没有受助名额限制。
另外职高三个年级的五类生学校予以减免代收费,代收费具体金额(视当地物价水平由物价局审核而定)是:职高一五类生每学期450元;职高二五类生旅游和家政类专业每学期400元,其余专业每学期450元;职高三五类生(须在校就读)每学期400元。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