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答:可以的,生源地信用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可以。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包含往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代偿。标准: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我校参军入伍,可以享受龙泉驿区入伍政策补贴,所有补贴共计近15万(龙泉驿区参军入伍补贴居四川省前列)。入伍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国家统一组织的政法体改生专项招考项目中,单设名额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参加统招专升本考试录取率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