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农业户籍、广东县镇非农户籍、城市低保在校三年均免收3800元学费。珠海城市户籍根据珠海市有关规定,在校三年均免收3100元学费。
广东城市户籍中,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入学后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在校两年期间还可享受国家金,每年1500元(第三年实习阶段不再享受),需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