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次数,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金。
九、收费标准
按省(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兼顾扩招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减免学费的要求,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