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2019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金、国家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社会专项资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
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及6000元金补助(含国家金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