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就读我校的在籍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学费全免(学费指由省、市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各专业学费标准)
2、凡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属低保、孤残、烈士子女、单亲贫困或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金(高一、高二学生,享受比例为20%。无纪律处分;1500元/年)
3、凡我校在籍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校“新绿”奖金予以减免书本费、住宿费,因灾、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还可申请“新绿”困难补助。
4、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属大成都户口的低保学生,在户口所属社区将其低保信息录入“成都市社会救助平台”,可享受书本费及综合服务费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