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过国家金、企业和学校奖学金制度,鼓励品学兼优和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
国家免学费: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城市户籍学生有低保证的学生才有资格享受,其他学生一、二年级全都享受,三年级只有50%可以享受。
国家金:南疆三地州学生全都享受,除去南疆三地州学生后剩余学生的20%,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城市户籍学生的学生有低保证才有资格享受,一、二年级有金,三年级同学没有。哈密地区户籍学生可享受地方金资助1500元/每年(不含兵团户籍的学生):
备注:高职大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及收费参见按自治区招办公布的2014年《招生与考试》为准。
收费标准:
高职职学费:学费3300元/每学年,
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按中职缴费2200元/每学年,后两年学费3300元/每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备品费:450元/人,工作服、校服:250元/人,押金:100元/人,预收教材费:250元/每人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