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生,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生;高校校企联合办学专业:6800元/年?生;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培养本科院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语言类预科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学院资助覆盖率达71.8%,并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