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名称  | 等级及金额  | 基本标准或备注  | |
中职阶段  | 奖助学金  | 免学费  | 2年学费全免  |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 
国家助学金  | 每生每年1500元  | 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  | ||
高职阶段  | 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每生每年8000元  | 成绩优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 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  | 勤奋学习,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按月,10个月)。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生每年不超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 ||
校内资助  | 专业奖学金  | 用于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平均500元(一等1000元/年,二等800元/年)。  | ||
勤工助学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每年提供占在校生人数10%以上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通过劳动每月可领取补助120—1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