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培养目标 | 就业方向 | 层次 | 学制 | 人数 | 收费标准
(元/年) | 职业资格证书 | 颁证机构 |
|---|---|---|---|---|---|---|---|---|
| 法律 |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面向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的管理、服务,牢固掌握法律事务专业职业岗位(群)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 学生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 本科 | 四年 | 50 | 12800 | 人力资源 资格证书 | 北京大学 |
| 专升本 | 二年 | 50 | 8500 |
| 专业名称 | 专业设置 |
|---|---|
| 法律 | 专科课程: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大学语文4、法理学5、宪法学 6、刑法学 7、民法学 8、刑事诉讼法学 9、民事诉讼法学 10、行政法学 11、经济法概论 12、国际法 13、中国法制史 必考课共13门 |
| 本科课程: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国际私法 4、国际经济法概论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婚姻家庭法 8、合同法 9、知识产权法 10、公司法 11、法律文书写作 必考课共11门 | |
| 选考课任选1门:1、英语(二) 2、日语(二) 3、俄语(二) | |
| 选考课任选1门:1、房地产法 2、税法 3、票据法 4、保险法 5、公证与律师制度 6、外国法制史 7、中国法律思想史 8、西方法律思想史 9、法律职业道德 10、金融法 | |
| 毕业论文 | |
| 说明:考生可不选考外语。不选考外语的考生,须在选考课中另外选考不重复的课程补足14学分。不选考外语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