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
第二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政编码:256603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组 长:李黎明
成 员:何寿昌 黄风岭 胡云斗 崔建国 耿宏银
傅智端 王光杰 窦玉光 陈献礼 李友宾
李 权 张建民 郭建镇 宣永华 麻鹏波
赵金奎 张金帮 吴俊本 王进博
第六条 滨州职业学院纪委对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379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录取规则:文史、理工类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文、理(美术类)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春季高考根据考生的专业类别及考生志愿,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九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软件技术(校企合作)专业80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7600元/年。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cn
学院网址: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