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章程(考试科目、招生计划、专业代码、分数线)

日期:2017-06-12 10:44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3.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 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6. 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0.3万平方米(约合905亩,其中自有产权占地面积39.0万平方米,非产权独立使用占地面积2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9万平方米(其中自有产权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万平方米,非产权独立使用建筑面积24.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29万元;图书125.7万册;专任教师7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9.3%。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5%。

  2. 外语语种要求:

    本科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

  3. 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4.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 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授予

门类

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

工学

2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3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4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5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6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7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

管理学

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理

管理学

9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

管理学

10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

管理学

12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1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14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四年

理

工学

15

080710T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年

理

工学

16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

工学

17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理

工学

18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文

艺术学

19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艺文

艺术学

2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艺文

艺术学

21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文

艺术学

22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

文学

23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文

文学

24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25

050202

俄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2)专科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理

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理

3

610205

软件技术

三年

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 本科艺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学费24000元/人.年。

  2. 本科普通类专业学费20000元/人.年。

  3. 专科各专业学费20000元/人.年。

  4. 住宿费2400元/人.年。

  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每年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13000元。均为定制高配置,性能质量有保障,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学校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在校内设有专业维修站,售后服务方便而且有保障)。

  6. 学费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7. 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具体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录取规则:

      1. 我校2017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普通类及艺术类各专业依次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4.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省统考)

        C.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835555 传真:0411-84835117

 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邮编:116023

 E-mail:enquiry@***.cn

 学校网址:www.***.cn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