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录取与注册办法
4.3.3报高职、中专类学生将审核合格的《新生登记表》交学生处,由学生处填写上级下发的《中招注册名册》,按规定送交无锡市招生办公室审批。
所有新生录取名册学生处复印两份,原件存档,复印件送教务处一份。
4.4新生报到
4.4.1报到前的准备
8月份,招生截止后,学生处汇总录取情况填写市招办发放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报送校长、学生处、教务处、实习处、总务处、党政办公室、各系部,原件存档。并根据此表编班并编排到各系部;总务处根据此表给各系部提供足够的教室和宿舍;学生处与各系部根据此表确定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报名前三天,由校长组织召开新生报到协调会,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总务处、团委、财务科、就业指导处、系部参加,明确报到工作的职责,准备报到场地平面分布图、设施和收费人员,并在新生报到前一天把准备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4.4.2报到实施
报到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学费收据到班主任处报名,先交纳学杂费、生活用品代办费,然后领取生活用品,按要求到宿舍入住。
4.5注册
学生处负责职专、技工类新生录取注册,教务处负责大专、五年制高职、普专新生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