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类(中专、职高、技校)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招生对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中学业考试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含文科、理科、职高对口考生)。

招生对象已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对象:已通过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省内考生(含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毕业生)。

招生对象1、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2、取得2014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 1、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2、取得2014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招生范围及对象 湖南省内已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历的农村青年、农村专业户或基层农技人员。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职高对口考生。

1.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4年应、历届普通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

招生对象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