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期第三周公布各专业转入名额及拟接收学生的专业要求;
2.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第四周交所在学院教研办;
3.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同意转出的,在第五周前将成绩排名表、申请表及该生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一并交学校教务处;
4.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一年级第二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并在该学期后两周内完成转出转入手续的办理;
5.转专业的学生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11.专业未确定是什么意思?专业未确定有两种情况:1、档案被投档到我校,学校正在根据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2,已被学校录取,但由于学校在贵省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导致不能查询到所录取的专业。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耐心等待我校在贵省该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即可查询你所录取的专业。
47.专业调剂是在所填报的专业内还是在学校的其他专业内调剂?“同意专业调剂”意味着该院校在本省该批招生的任何专业都可被录取,但不会被调到该校未在本省投放计划的专业。“同意专业调剂”意味着该院校在本省该批招生的任何专业都可被录取,但不会被调到该校未在本省投放计划的专业。
12.入学后能转专业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答:入学后有机会转专业,具体见海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其它(一)经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转入时如果所申请转入专业相应的大类还未进行分流的,学生按学院安排修课,待相应大类分流后,学生再到所申请专业学习。(二)已批准转专业学生,如果在第二学期违纪违规或课程(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除外)考试不及格,学校出取消其转专业资格。(三)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方可毕业。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申请转换学分。(四)
名额与选拔(一)各专业(专业大类)转出名额不超过同年级该专业(专业大类)入学人数的20.0%;(二)各专业转入名额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确定,并提前公布(包括对技能和已修课程等专业要求);(三)学生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转入名额时,一般按学生成绩的相对排位数确定转入人选;超过人数过多或转入专业有特殊要求,学校根据情况可组织选拔考试,并以考试成绩确定转入人选。
(八)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注:《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根据2017年7月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修改决议修正)仅适用于2017级本科生,2018级本科生的转专业规定学校正在修订中。http://www..cn内容编辑:zhsh
(二)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2.技能和已修课程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3.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专业大类)前20.0%(含20.0%)以内;4.学生所申请转入专业在招生时的科类(文史或理工)应与学生参加高考时报考的科类一致,或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转入专业科目的要求。
(一)转专业的范围:1.转专业适用于除通过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以外的在校一年级学生,且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在同一校区;2.除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国际旅游学院本学院内专业间可以互转。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校另行规定;3.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由于
范围与条件(一)转专业的范围:1.转专业适用于除通过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以外的在校一年级学生,且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在同一校区;2.除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国际旅游学院本学院内专业间可以互转。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校另行规定;3.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
(二)程序1.第二学期第三周公布各专业转入名额及拟接收学生的专业要求;2.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第四周交所在学院教研办;3.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同意转出的,在第五周前将成绩排名表、申请表及该生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一并交学校教务处;4.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一年级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