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省内各市分计划招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
2.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200-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3.报考条件:
2020年辽宁省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20年省内各市中考。
4.录取方式:
经专业面试合格,可在填报中考志愿表(五年一贯制师范学校志愿栏)中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生机构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省内招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
2.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200-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3.报考条件:
2020年辽宁省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20年当地中考。
4.录取方式:
经专业面试合格,可在填报志愿(师范学校栏)时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生机构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计划410人,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全省分市计划见:
|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 190 | 15 | 30 | 15 | 20 | 10 | 10 | 15 | 10 | 5 | 10 | 35 | 15 | 30 |
2.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200-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3.报考条件:
2019年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19年中考。
4.专业加试、面试:
经专业加试、面试合格,可在填报志愿(师范学校栏)时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生机构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沈阳地区考生专业加试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中考考号,时间为2019年3月―6月,地点: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省内其它地区考生专业加试由我校组织,可以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加试,也可以在当地加试,在当地加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加试内容包括声乐、舞蹈、视唱、美术。
5.体检:
入学前体检,肝功能、胸透检查合格。
6.助学政策:
(1)国家免学费:我校在籍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我校在籍的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五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和残疾证,且学生本人为共享人),均可享受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共计两年。
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计划410人,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全省分市计划见:
|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 190 | 15 | 30 | 15 | 20 | 10 | 10 | 15 | 10 | 5 | 10 | 35 | 15 | 30 |
2.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200-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3.报考条件:
2019年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19年中考。
4.专业加试、面试:
经专业加试、面试合格,可在填报志愿(师范学校栏)时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生机构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沈阳地区考生专业加试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中考考号,时间为2019年3月―6月,地点: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省内其它地区考生专业加试由我校组织,可以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加试,也可以在当地加试,在当地加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加试内容包括声乐、舞蹈、视唱、美术。
5.体检:
入学前体检,肝功能、胸透检查合格。
6.助学政策:
(1)国家免学费:我校在籍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我校在籍的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五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和残疾证,且学生本人为共享人),均可享受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共计两年。
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计划410人,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全省分市计划见:
|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 130 | 20 | 40 | 10 | 20 | 10 | 10 | 30 | 20 | 10 | 10 | 30 | 30 | 40 |
3、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4、报考条件:
2017年应、往届初中毕业生(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17年中考。
5、专业加试、面试:
经专业加试、面试合格,可在填报志愿(师范学校栏)时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考办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加试由我校和各市招考办共同组织,时间地点以各市招考办通知为准。内容包括声乐、舞蹈、视唱、美术。
沈阳地区考生专业加试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和中考考号,时间为2017年5月―6月,地点: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6、体检:
入学前体检,肝功能检查合格。
7、助学政策:
(1)国家免学费:我校在籍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我校在籍的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五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和残疾证,且学生本人为共享人),均可享受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共计两年。
1、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计划部门公布为准):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计划410人,后两年列鞍山师范学院专科计划,在鞍山师范学院办学。全省分市计划见:
|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
| 130 | 20 | 40 | 10 | 20 | 10 | 10 | 30 | 20 | 10 | 10 | 30 | 30 | 40 |
3、收费:
收费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市物价局规定,前三年学费3600元?M年,住宿费400元?M年,按学年收缴。后两年由鞍山师范学院按收费标准缴费。
4、报考条件:
2017年应、往届初中毕业生(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2017年中考。
5、专业加试、面试:
经专业加试、面试合格,可在填报志愿(师范学校栏)时报考我校,并由各市招考办按计划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加试由我校和各市招考办共同组织,时间地点以各市招考办通知为准。内容包括声乐、舞蹈、视唱、美术。
沈阳地区考生专业加试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和中考考号,时间为2017年5月―6月,地点: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6、体检:
入学前体检,肝功能检查合格。
7、助学政策:
(1)国家免学费:我校在籍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可享受免交三年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我校在籍的一、二年级的农村户籍(含县镇非农户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五保证、孤儿证、烈士子女证和残疾证,且学生本人为共享人),均可享受助学金政策。每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共计两年。
五年制大专的特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带招生指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有报到证(与派遣证类似),可以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