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一)省统考、联考相关纪律要求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校考
1.考生提交的独立作品须保证真实,未经任何编辑及后期处理。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2.严禁任何替考行为。我校将严格比对考生报考信息和考试视频信息,如发现替考行为,按违纪处理,取消成绩,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3.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复测成绩与校考成绩有明显差异的考生进行调查,查实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违纪情况报送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备案。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一)省统考或联考
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省统考或联考规定执行。
(二)校考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演唱和演奏100分、歌曲创作笔试100分、器乐曲创作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和演奏成绩*20%+歌曲创作笔试*30%+器乐曲创作笔试*5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仪容形体占10%、自备稿件(台词片段)占70%、才艺展示占20%。
校考专业。仅限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演奏和演唱(提交录制的作品)。建议使用键盘类乐器演奏,演唱国内艺术歌曲或民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校考合格线与成绩查询(一)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录取人数的4倍划定。
(二)拟定2021年4月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开通成绩查询服务。
省统考、联考相关纪律要求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