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从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至2020年11月25日结束,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具体起止时间,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考生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市内是否可以跨县报考,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报名范围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报名资格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资格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材料
五、报名安排
(二)报名资格初审
2020年11月1日至10日为资格初审阶段。考生报名前,要充分了解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相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见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见附件3)等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及报名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统一进行身份证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同时进行高校学籍信息核对。对具有高校学籍考生给予提示,报名点工作人员须告知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考生如已退学须于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考生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环节,报名点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认真阅读《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资格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见附件4),准确了解相关基本要求。
2.基本信息填报。网上申报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简历及就读信息、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等。其中,随迁子女考生还须如实填写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编号等信息;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及残障类型,否则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影响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的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信息填报。考试信息包含考试类型、报考类别等,其中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
(四)报名及考试费
考生须按要求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1.报名费。网上申报结束后,报名点向考生提供《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校对表》,经考生核对无误后,由报名点在11月15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2.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3.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时间为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考生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信息确认等工作。
1.照片采集。严格执行“虚线框两侧须紧贴考生耳朵”的操作规范,确保符合照片采集要求。同时系统将现场照片与证件照进行人脸比对,确保考生“人证合一”。照片采集要求详见附件5。
2.指纹采集。使用全省统一配发的“探索者TSC316”指纹认证仪采集考生指纹,按照指纹采集要求进行采集。默认采集考生左手食指指纹信息。对个别考生无法采集左手食指指纹的,则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采集其他手指,遵循的采集顺序为:左手中指、左手环指、左手小指、左手拇指、右手食指、右手中指、右手环指、右手小指、右手拇指。
3.信息确认。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
11月28日17时前,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完成报名结果数据提交,打印报名结果确认单,签字盖章后随公函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宣传培训。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名点要将《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进行张贴,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宣传,切实做到应知尽知。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到应会尽会。各中学要加强诚信教育,告知每名考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法规。每名考生均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书》由各市印制,存根部分由报名点保存一年。要提醒考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强化考生安全意识教育,注意密码保管。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将锁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填报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服务保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准备联网电脑,提供高考报名须知、艺体招生简章等宣传解读材料、安排专人解答考生咨询等切实措施,为考生高考报名提供合理便利,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市要结合信息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采集与处理报名信息管理程序,认真梳理数据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风险点,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和安全。注重业务办公系统权限分配,压实各级管理员用户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一级部门统一进行创建的主体责任。防范因人员岗位变动、离职等原因可能造成的信息泄露。考生报名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考试信息严禁擅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
(五)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广大考生与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开局。
请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名点。2021年高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2021年1月1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邮箱:luhm@***.cn)。
附件:1.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规范
2.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3.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
(十一)报名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教育部将根据中小学生学籍信息、高校学籍信息、外省报名信息对我省报名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逐一落实,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区(县区): 报名点: 班级:
(报名时申请)
考区(县区): 报名点: 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