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职责分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负责高职招生工作的宣传与录检工作,编制和发布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咨询和宣传。命题考务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命题和考试考务工作。特长计分组负责考生综合素质特长计分项的审核和计分。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整个过程的安保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规范性,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76588)。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九条报考对象及条件。
符合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第十条网上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规定的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8:30至4月11日16:00。
第十二条网报流程:申请报名考生登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网上确认:已经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从提交信息后次日起,需在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系统(入口在学校招生网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2022年3月3日8:30至4月12日16:00。
2.上传素质特长计分证明材料。有素质特长计分申请的考生,通过学校招生网报名流程提示的入口上传特长计分项证明材料,以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单个附件容量小于1M,各附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形式命名。
考生特长计分值将在学校招生网实名公示。若存在与事实不符、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十五条网上缴纳报名费用。报名费140元/人。网上报名完成的考生,请于4月12日16:00前,通过学校网报系统,以支付宝的方式进行缴纳,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十六条报考信息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专业志愿填报。普高招生考生可在面向普高招生的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可根据自己单独考试招生报考类别和我校各个招生专业面向的招生类别,选择一个专业填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精心组织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与考务工作,严格考生本人、身份证核对,合理设置综合素质测评标准和内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各项测试安全、平稳、有序和公正。
第二十九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综合素质测试考场全程录像监控。
第三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信息,认真完成综合素质测试等环节。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特长计分等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取结果的;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咨询等方式。
1.院校网址:http://www.***
2.联系电话:0571-85076777
3.招生QQ群:
4.网上在线咨询:http://zs.***/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