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国家贷款为主,“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帮扶体系。内容包括:国家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临时困难应急救助和学生大病医疗补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多项社会奖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3312。
9.考生在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是否可以转专业呢?
答: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等欧美国家以及马来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开展“1+2+1”人才培养项目、交流生项目。学校加强与我国台、港、澳地区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19年获教育部批准,面向台港澳地区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