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第二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796第五条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257号邮政编码:430079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院校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第八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成立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及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第九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第十一条2021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6个,总计划18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