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和缴费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在选择考试类后,将跳转到缴费界面,向牵头院校缴纳报考费,缴费金额为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从统招计划的10个考试类中选择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但不能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从10个考试类中选择考试四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
4、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准考证的发放:考生网上报考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3月25日至29日到牵头院校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