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可接受调剂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并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考生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研究生工作处统一对外负责联系,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
4.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或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5.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