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7至20日,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专业填报。报考时,考生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包括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意向就读的教学点等。
第十七条 学校对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考生于2021年11月25日在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
第十八条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7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表等材料到意向就读的教学属地参加测试确认。考生终被确认的报考身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 考生须在2021年11月27日前,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可通过学校网站下载。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