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考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 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 员等在岗人员;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年龄符合教育部及天津市教委相关要求,原则上为 18 周岁至 45 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 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