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30 19:5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51-63825319 63825276 63825238
  • 学校地址: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2022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办法,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录取机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各高职院校要将分类考试作为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分类考试招生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尤其是国家“双高”校、示范(骨干)校及我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等,要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申报比例不得低于2021年度院校招生总计划的50%,其中师范类、医药卫生类、体育类、公安类、艺术类等院校自行确定申报比例。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考(含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具体报名办法、时间及方式等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各招生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及面向社会人员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必要调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招生对象和专业的不同以及就业需求,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或单独编班培养,实施校企协同培养,要与企业紧密协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强化校企协作,邀请企业深度参与,进一步推进校企共建专业、课程、师资、教材、实验实训场所等。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办学。三、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
3.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对于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科)专业的,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招生院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4.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相关规定执行。招收退役士兵计划不纳入学校计划模型基数,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具体招生院校由省教育厅根据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

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1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21年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或已参加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技工院校>)应历届毕业生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2021年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021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参加安徽省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分类考试。

2019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2、身份要求:具有我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等群体。

2019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学生,报考条件如下: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空中乘务专业学生身高:男生172-182cm;女生162-172cm;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生身高:男生170-182cm;女生160-172cm;
(4)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2019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等。

2018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017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十一、免试入学条件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可直接录取。
十二、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016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十一、免试入学条件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