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对象:普通类。指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的高中毕业生。(2)录取规定:根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贵校2012年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答』:我院是普通类第三批A线:根据往年录取情况,我院均在省线上录取考生,2012年按照省招生办的划线,我院录取低分数线:文科452分,理科4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