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一)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等。
(二)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生)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补报名,可直接进行志愿填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