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须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另行发出,请关注南海教育招生考试网高考专栏相关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报名参加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资格审核交验材料及审核指引》(向报名点索取)办理资格审核。往届生需要提交完整的三年学籍证明材料(附件3)。办理后于2016年11月27日上午前将有关资格审核材料交送报名点,过期责任自负。
不符合条件的南海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区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并回户籍地参加录取,方可在我区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海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区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具体录取要求和标准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确定。
(三)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用于考生高考建档。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须输入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考生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7年4月28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将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