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其中,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上述五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给报考学校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二)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三)对于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社会人员可在4月27日-30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特长生招生政策。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的高职院校,如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须参照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模式,制定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明确报考资格条件、体育或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内容。各高职院校要组织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进行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按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要完善专项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专项测试要进行全过程录像备案。体育运动队和艺术团的总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千分之六,有关报考条件、专项测试办法等须在单招简章中公布。
(四)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五)社会人员录取及培养。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文件规定,社会人员考生应尽量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编班教学或实施分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