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或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已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5日15∶00,登录我院招生网,进入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管理系统(https://zsxt.***.cn/Pro_BM/User/Login.aspx)填报专业志愿,根据提示提交并打印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测试科目准考证,或于上述时间内来我院招办现场填报专业志愿并打印。我院设置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表态栏供考生选择,未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第十三条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计算机测试。
第十四条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测试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第十五条学院于2021年10月2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办,同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已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