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11 21:19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 联系方式:0753-2321606
  • 学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中环路

2014年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春季招生简章

2、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工作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在优秀技术工人中招录公务员;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等政策。
3、学校对毕业生实行100%推荐就业。
四、报读条件、方法

2012年梅州市技师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57号相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工作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在优秀技术工人中招录公务员;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等政策。
3、学校对毕业生实行100%推荐就业。
三、在校生补助
1、农村户籍及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可享受2年国家金,1500元/年。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