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的考生,应为湖北省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领取准考证。9月20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9月20日到学校(武汉市第三医院来校体检)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