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我校组织的考试(校测)。我校考试(校测)主要包括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兼报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体艺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
报考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第十三条提前招生校测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4月7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4月26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将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