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第十四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允许在上述专业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二十八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第二十九条我院按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条根据各类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报考人数X该类别报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
第三十一条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第三十二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特长测试)顺序排序。
第三十三条我院将通过招生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