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师报名条件
1、机关事业编制技术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岁以上的,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2)取得高级工证书并被聘用满3年,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企业及其他合同制技术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技师申报条件的;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的;
(4)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12年以上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