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参加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专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原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同普通高考。
(三)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以下简称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查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生考试机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