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一)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体检。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学生因体检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不得报考。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缴纳考试费。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缴纳考试费。考生多可填报我院3个专业志愿。
第十六条签订承诺书。考试前考生请仔细阅读《承诺书》,确认后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