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人员、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一)报考我校现代学徒制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普通高校(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等)已录取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