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尚未被录取人员、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10月28日8∶30至30日24∶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于2020年11月1日至6日现场集中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并参加相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