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及报考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乡村管理干部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年龄符合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要求,18周岁至45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