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4 17:2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 联系方式:022-28772524 26526787
  • 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2021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三条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21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第三条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19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三、报名条件及报考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乡村管理干部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年龄符合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要求,18周岁至45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2019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项单独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方式
1.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014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已履行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3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报考条件: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根据《2021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 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 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