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9月24至25日,所有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9月25至9月27日上午8:00至11:00前往武汉紫荆医院进行体检(武昌区和平大道820号)。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体验收费标准按体验医院所在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