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黎明职业大学
  • 更新日期:2023-01-17 08:57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 联系方式:0595-22900160
  •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362000)

2019年黎明职业大学退役士兵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符合福建教育考试院报名条件,成绩超过低录取控制线的退役士兵。

2019年黎明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019年黎明职业大学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凡被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办理2019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凡被我校高职招考录取的中职毕业生不得转专业,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2019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其中不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委〔2018〕7号)第一条(一)至(四)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2.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3.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高职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2019年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2017年黎明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014年黎明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013年黎明职业大学单独招生章程

第五条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我校:
1、具备2013年福建省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
2、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肝炎病史。
3、信息传播与策划(平面广告设计)、服装设计专业报考条件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美术方面专长。

2012年黎明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九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专业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2、高职单招专业招生对象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不含通用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户籍在我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我省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我省中职学校学籍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职毕业证书、法定监护人近三年在我省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户籍不在我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011年黎明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黎明职业大学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