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获奖人数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12000元/生(比例60%)、二等10000元/生(比例40%),原则上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入学成绩靠前的调剂生可以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下达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金等十余项,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7.国家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