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相关政策1、《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鲁发[2004]28号)指出,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2、学校实行优秀生减免学费和奖学金制度。按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5%的名额,每人免交半年学费;奖学金每学期评选发放一次,以不同年级、专业为单位,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每人奖学金为200元,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0%,每人奖学金为100元,三等奖获奖比例为15%,每人奖学金为50元。3、按照鲁价费发[2003)126号文件规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中级部2500元,高级部3600元。四年制高级部前两年按中级部标准收取。住宿费每学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