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03:59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96-6288416
  • 学校地址: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校区)

2021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录取情况

受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的限制,今年我校取消了新生奖学金政策,但我校仍然受到部分本一线上考生的青睐,2021年共招收到本一线(或特殊类型录取控制线)线上生源86人,其中福建省内5人。省外多的是河北30人,另外还覆盖到海南、山东、辽宁、宁夏、湖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云南、陕西、新疆等省份。虽然江西、安徽、云南等省份部分科类出现了生源分数断档的情况,但本一线上生源数没有明显的减少,甚至部分有增多,其中云南共有本一线上生源12人,江西7人,安徽5人。

2021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常见问答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21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嘉庚学院及各院系还设立了中国银行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20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常见问答

嘉庚学院为高考成绩优异,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提供10万到4万不等的新生奖学金。(详见本科招生章程:http://zsb.***/2020/0525/c3374a121987/page.htm)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此外,各院系联合企业、校友设立了众多的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20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19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三十一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18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报考热点问答

嘉庚学院为高考成绩优异,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提供10万到2万不等的新生奖学金。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此外,各院系联合企业、校友设立了众多的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详见奖学金页面,链接:http://www.***/index.php?c=Article&a=view&id=21554

2017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三十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2016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我校越来越受到高分考生的青睐。2015年我校在山东、四川、广西、青海、贵州、海南、江苏、福建等十个省市招收到本一线上生源,其中省外共招收56名本一线上生源。2016年我校在广东、广西、江西、四川、河北、湖北、重庆、福建、山东、贵州、辽宁、江苏、青海、海南、安徽、云南、宁夏等十七个省市招收到合计177名本一线上生源,其中省外共招收110名,约为去年的两倍。根据我校新生奖学金的相关规定,预计2016级新生奖学金的总额为520万元。

2016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条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30%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龙澄奖学金、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八条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