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4 19:55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24-31679870 024-31679946
  • 学校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2020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9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8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7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3、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2015年辽宁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须知

6、免费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列入本科提前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后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研究生。

2014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1、为方便学生缴费,保证资金安全,学校与沈阳市锦州银行签订协议,在锦州银行沈阳大西支行为每位新生开设了锦州银行卡(7777借记卡)。银行卡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银行卡密码见用卡须知,请注意查收。该卡是学生在校期间代扣代缴学费及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发放奖金等重要工具,也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支存。在校期间不能销户,请务必妥善保管,如在校期间出现丢失情况,请自行到锦州银行网点挂失补卡,然后将补回卡号报到学校财务处。

2014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学费。 3、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国家金。学校优秀的在校生参与评定国家奖学金及市长奖学金。

2013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学费。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国家金。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