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院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秀考生自愿填报我院,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7级新生中继续设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界定
(一)新生特别奖学金:
(二)新生奖学金:
二、奖学金的标准和额度
根据我院生源实际,奖学金的奖励额度市内新生和市外新生分别采用如下标准:
(一)新生特别奖学金
2017年被我院录取报到的重庆地区考生,高考成绩位于我院2017级新生(重庆地区)且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的学生)填报我院的文理科、单招、对口高职、艺术类的前三名,可以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
(二)新生奖学金
1、凡是高考成绩超过重庆市专科控制线30分以上的前四、五、六名平行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报到的重庆地区考生,可以参评一、二、三等新生奖学金。
2、凡是高考成绩位于各外省(市)报到学生前3名(分文理科)的学生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新生特别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外省(市)新生特别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审及奖励办法,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实际录取和报到情况提出方案报学院审定后执行。
(一)重庆地区的新生特别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两项奖励不重复,原则上就高不就低。
(二)新生特别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军训结业典礼上公布。
(三)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退学、转学或转专业,否则全额退还奖学金。
(五)新生特别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所需经费从学院成立的2000万基金中支出。
(六)2017级新生奖学金评定的截止时间为2017级新生军训开营仪式前,对无故晚报到的新生将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