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生下载“福建”APP,通过手机APP在线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根据认定结果申请相应档次的国家金或其他资助。
二、国家奖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3.国家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
五、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500元至1200元。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