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精神,技工院校学生可以得到国家金资助。国家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金主要资助受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10〕127号)精神,我省技工院校 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的20%和全部涉农专业学生能够享受免学费政策。